法律解析:
北京房产过户费用:1、非住房转让手续费:10元/平方米。2、房屋所有权登记费(根据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595号、陕价费转发[2002]36号:非住房:100平方米以下(含100平方米)100元/宗,100-500平方米(含500平方米)160元/宗,500-1000平方米(含1000平方米)200元/宗,1000-5000平方米(含5000平方米)260元/宗,5000平方米以上3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六条 房地产转让、抵押,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五章的规定办理权属登记。
第六十二条 房地产抵押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因处分抵押房地产而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的,应当依照本章规定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