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佛山顺德的“村改”拉开“总攻”收官战后,各镇街全力冲刺年度“村改”任务。12月10日,北滘桃村“村改”方案同意率超过了三分之二,拉动全镇“村改”实现万亩大关。当日,北滘桃村“村改”方案最终同意率高达99.7%,该村的“村改”工作完美收官。在这一背景下,12月11日,北滘顺势召开村改“万亩奔腾”授牌仪式,佛山市委副书记、顺德区委书记郭文海正式将“万亩奔腾”荣誉奖牌颁给了北滘,而该镇也是继龙江、容桂之后,顺德第三个“村改”实现万亩目标的镇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