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追诉时效的期限如下:
1、被判刑罚的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追诉时效的期限为5年;
2、最高刑为5年以上不满10年有期徒刑的,期限为10年;
3、最高刑为10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期限为15年;
4、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期限为20年;20年后有必要追诉的,须报请最高检核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