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老民师待遇问题是历史遗留问题,为了解决未转正老民师老有所养问题,大多数省份推行老民师教龄补助政策。我清晰记得我们当地从2014年实施老民师教龄补助政策,补助对象由教育部门认定,社保局按月发放教龄补助,当时一个教龄20元,2019年1月起,从一个教龄20元涨到26元,每个教龄涨6元,虽然涨得不多,但体现政府对老民师一份关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