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开工会是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召开的重要会议,也是施工单位履行施工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保障建筑工程质量和工人安全的必要步骤。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质量、进度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当认真准备,按照有关要求对材料资料进行审核、组织制定安全文明施工方案,配备施工人员和安全防护措施。具体而言,开工会需要满足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准文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等,同时应当制定项目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措施和人员。此外,还需要组织召开现场施工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等。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建设单位应当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单位执行;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文明施工方案的要求组织施工,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