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离婚后,继子女与继父母的关系消灭,所以继子女对其离婚后的继父母的财产不享有继承权。在法律上扶养关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继父母对未成年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继子女受继父母经济上的供养; 继子女受继父母生活上的抚养、教育; 2、继父母对已成年但系限制行为能力或无行为能力的继子女履行了抚养义务
3、继子女对继父母履行了赡养义务: 继子女在经济上供养继父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