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农村拆迁不同意且在法定期限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的能强制拆除。征收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施强制拆迁前应就被拆除房屋的有关事项向公证机关办理证据保全。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_x000D_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_x000D_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