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抗日战争时期根据地政权机构的人员组成制度。为了坚决执行抗日爱国统一战线政策,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各抗日根据地的抗日民主政府中政权机构人员的组成:共产党员、左派进步分子、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和开明士绅的人士各占三分之一。在敌后抗战的严重困难时期,为了加强抗日民主政权建设,中共中央于1940年3月6日,发出《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的指示,规定在抗日根据地政权人员分配上实行“三三制”,即共产党员、党外进步人士和中间派各占三分之一。1941年7月,晋冀鲁豫边区召开临时参议会第一次会议,133名参议员出席,其中有共产党员46名,占三分之一。各个根据地相继进行了改选,建立了“三三制”政权,颁布了施政纲领,推动了根据地的民主运动和政权建设。三三制是中国抗日战争时期在根据地建立的抗日民主政权在人员组成上采取的制度。是中国共产党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的具体体现。对于孤立顽固势力,发展进步势力,争取中间势力,打败日本侵略者发挥了重要作用。根据三三制的规定,在政权机构和民意机关的人员名额分配上,代表工人阶级和贫农的共产党员、代表和联系广大小资产阶级的非党左派进步分子和代表中等资产阶级、开明绅士的中间分子各占三分之一。为防止地主豪绅钻进政治机关,规定基层政权的成份可以依据实际情况酌情变通。这一制度对团结抗日、推动全国的民主化,反对蒋介石的一党专政起到了积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 第五条 提出了抗日民主政权在人员构成上实行“三三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