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销毁会计账簿罪既遂应该承担的刑事责任: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金。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是指故意隐匿、故意销毁有法定保存义务的会计凭证和账簿、财务报告,情节严重的行为。
一、中国会计中如何认定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
中国对故意销毁会计凭证罪规定了以下立案标准:
(一)依法应当向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有关主管部门等提供而隐匿、故意销毁或者拒不交出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二)隐匿、故意销毁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涉及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企业是否可以对账簿进行销毁
企业可以对账簿进行销毁,但是如果企业对账簿的销毁行为可能构成犯罪。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企业注销办理流程如下:
1、成立清算组,确定并执行清算方案;
2、清算期间,登报公示;
3、注销社保账号;
4、注销税务登记;
5、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登记。
三、对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判刑标准怎样
对于构成隐匿财务会计报告罪的犯罪分子,我国人民法院可以对其按照以下规定进行判刑处罚: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六十二条之一
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