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离婚诉讼需要双方亲自到场。离婚诉讼属于身份关系。通常开庭时双方都需要到场。建议双方到场,这样能够保障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2、庭审时双方一般均需到场,到法院起诉时不需要都到场,你本人或者委托律师去就行。
3、双方要在国内办理离婚手续。
如果起诉的话,可以向婚姻缔结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离婚案件当事人最好是到庭,原则上要本人到场,如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律师,需出具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离婚起诉状和其他材料。起诉状、委托书、意见书须经我驻外使领馆公证。
一、房产过户要夫妻双方到场吗
1、在房产过户的时候,不一定需要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夫妻双方一人到场也是可以的,但是能到场的那一方,必须去公证处办理委托证书,这样去办理房产证过户的时候,只要多带一个委托书就可以了。如果说是夫妻双方之间进行过户的话,那么办理过户的时候,夫妻双方是必须要到场的,而且在办理过户的时候不需要交纳任何的税费,只需要交纳一点工本费就可以。
二、买房子本人可不可以不去
要分情况,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购房,则可以不去,委托一方代为签字。第一、如果是夫妻双方买房一方不能够到场,则可以向另一方出具一份授权委托书,到场一方就可以依据授权书代为签字,在购房合同上代为签字的效力与本人到场签字的效力一致。第二、购房时的授权委托书没有公证的要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