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是时间多久1、劳动仲裁委员会全称应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是由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代表、工会代表和企业方面代表组成的机构,一般由县级以上政府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代管。
2、其具体办事机构是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院(也有称仲裁委办公室),是全额拨款或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其职能是受理、调解、裁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劳动关系、工资保险、工伤赔偿、辞退补偿等劳动争议案件,是不收费的。
3、其正式工作人员属事业编制性质,由财政发工资。
4、仲裁委大多属于法制局下属的事业单位。
5、仲裁委员会独立于行政机关,与行政机关没有隶属关系.仲裁委员会之间也没有隶属关系,人员编制有事业编制、有工勤人员编制、有合同制、有聘任制。收入上缴财政,支出为财政统一支付。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时间:
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是五日之内。劳动争议仲裁委员在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的,则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在经过仲裁委处理后,要是用人单位或劳动者对处理结果不服的话,可以提起诉讼。但提起劳动诉讼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起,否则的话法院将不会受理。2022年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