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起诉离婚流程应该怎么走
不能在网上起诉离婚,需要去法院才能起诉离婚。法院起诉准备诉讼材料。诉讼材料包括:
1、诉状;
2、身份证;
3、结婚证或结婚登记文件;
4、户口本(有子女的);
5、出生证明(有子女的);
6、证据(原告根据诉讼请求提交,被告根据答辩目的提交)。
诉状不需要写的太复杂,言简意赅,说明问题即可。建议咨询律师。证据要根据诉讼请求来提交。比如要求分割房产,就应该提交房产存在以及价值的证据。如果被告存在虐待行为,就应该提交能证明被告存在虐待行为的证据。向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立案庭递交诉讼材料,申请立案。立案庭经过审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会向原告发送《缴费通知书》。原告凭《缴费通知书》缴纳诉讼费后,立案工作即告完成。一般来讲,自立案之日起1-2周内,案件会由立案庭分配到审判庭或速裁庭具体办案法官手中。办案法官接到案件后,会在1-2周内要求被告来领取传票应诉。在被告领取传票后,办案法官可能会要求原被告双方来法院进行一次庭前调解。这次调解一般没有记录,只是口头询问双方的态度意见。如果双方愿意调解,法官可能会要求原告撤诉或者按照双方的要求出具准许离婚的《民事调解书》;如果无法调解,法官一般会在1-3周内安排开庭。
二、离婚冷静期应该怎么才能离婚?
等待离婚冷静期满之后再提出申请才能离婚,新调整后的调整离婚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期限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的日期),双方当事人应当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第(四)至(七)项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五十五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要求离婚的夫妻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3、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当事人持有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当事人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6、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