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是怎样的
如果是刚入职该用人单位,直接签订无固定期限,可以约定试用期,如果不是首次与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不可以约定试用期。
二、劳动纠纷起诉流程
遇到纠纷去法院,这是一般原则,但是有些纠纷直接去法院是不行的,也就是说直接去法院法院不管,遇到劳动争议类纠纷,需要先去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劳动争议仲裁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书面仲裁申请;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3、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
4、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5、开庭审理。仲裁庭的组成:仲裁庭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
6、仲裁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可延期15日。
三、劳动纠纷诉讼需要哪些证据
(一)开除纠纷:开除处理决定书;被开除者错误事实的证据;开除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企业负责人的意见,职代会的讨论决定、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的证据)。
(二)除名纠纷:除名处理决定书;旷工的事实依据,劳动者的原始考勤记录;除名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职代会的讨论、工会的意见及是否书面通知本人)。
(三)辞退纠纷:辞退处理决定书;被辞退者违纪的事实依据;辞退处理程序方面的证据材料(工会意见、职代会的审议记录、是否发放《辞退证明书》)。
(四)辞职纠纷:辞职申请书;审批手续、及是否批准辞职的决定书。
(五)自动离职纠纷:自动离职的事实根据;自动离职审批手续及处理决定书。
(六)劳动报酬纠纷:用人单位的劳资部门出具的劳动者的工资发放标准(确定工资的标准、最低工资、工资的形式);工资是否实际支付、克扣或拖欠工资的事实依据;对直接受理追索劳动报酬纠纷,应提供雇佣关系证明、双方的劳动合同(无合同的应提供付出劳动的数量、及报酬计算的证据)。
(七)履行劳动合同纠纷:因工作内容而产生的纠纷(提供衡量劳动者劳务的数量标准及质量标准及未完成指标、任务的证据);因式用期、合同期限而产生的纠纷(提供是否有非法延长试用期的证据。用人单位或劳动者随意、无故改变合同期限及单位解除合同的证据);因工资、劳动纪律产生的纠纷(可参照开除、除名、辞退、劳动报酬纠纷举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