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裁决后上诉,适用于普通民事诉讼案的规定,法院审查之后,决定立案受理的,从立案之日开始计算,五日内会将起诉状,应诉通知单等文件,送达给仲裁的申请人,被告在接到起诉状后,需要在半个月内提交答辩状。
劳动仲裁后,被申请人不服仲裁起诉到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法院必须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送达给被告,即送达给仲裁的申请人。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二、撤销劳动仲裁裁决需要什么条件?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
由于仲裁当事人与仲裁裁决的结果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仲裁裁决也决定着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护或者受到了侵害。因此,法律规定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是当事人,包括仲裁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2.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必须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向其他人民法院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
我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如果当事人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提出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则表明他放弃了此项权利,双方当事人都应自觉履行裁决书中规定的各自的义务,否则,权利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执行。
4.必须有证据证明仲裁裁决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
仲裁当事人提出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时必须有证据对该仲裁裁决具有法律规定的应予撤销的情形加以证明。没有证据,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能否证明,则需要人民法院审查认定。
劳动仲裁裁决下达后,对方上诉,会在五天之内通知仲裁申请人。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时,必须满足四个条件,首先提出申请的主体必须是仲裁当事人,其次,必须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仲裁的申请,第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仲裁申请,最后必须有证据能够证明该裁决存在法定撤销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