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健康或八周岁以上的儿童明确不愿让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