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后通常经过6个月可以再起诉,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如果作为原告起诉离婚后,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调解和好的,在没有出现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6个月之后才能再次起诉离婚。这里的新情况、新理由是指新出现的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况和理由。
一、离婚上诉被驳回怎么办
在第一次起诉离婚被驳回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上诉。建议起诉离婚一方尽量制造分居的事实,并在律师指导下收集双方感情不和或感情破裂的证据。按规定,第一次起诉离婚被判决不准离婚,或者夫妻双方被调解和好,若是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可以在六个月后再起诉。
二、离婚关于子女抚养诉讼被驳回
此事涉及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其中“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6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是一个原则性的规定。
在受理案件时,一般由法院审查原告在6个月内起诉的新情况、新理由,以决定是否立案。
而“新情况、新理由”的本质特征应是第一次判决后出现了可能足以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事实和重要情节等,且这些事实的发生依据现行的相关法规可以被法院认定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第二次起诉离婚对方还是不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三、原告撤诉后什么时间可以再起诉
依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撤诉后一般情况下,可以随时再起诉,但是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