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送达的规定

律师回答

法律分析:法院送达的相关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内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二)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三)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第二条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拒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第四条送达地址确认书的内容应当包括送达地址的邮政编码、详细地址以及受送达人的联系电话等内容。

当事人要求对送达地址确认书中的内容保密的,人民法院应当为其保密。

当事人在第一审、第二审和执行终结前变更送达地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方式告知人民法院。

第五条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第六条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送达的,应当在规定的日期内将回执退回人民法院。

邮政机构按照当事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在五日内投送三次以上未能送达,通过电话或者其他联系方式又无法告知受送达人的,应当将邮件在规定的日期内退回人民法院,并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七条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指定代收人的签收视为受送达人本人签收。

邮政机构在受送达人提供或确认的送达地址未能见到受送达人的,可以将邮件交给与受送达人同住的成年家属代收,但代收人是同一案件中另一方当事人的除外。

第八条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应当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

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在签收时应当出示其有效身份证件并在回执上填写该证件的号码;受送达人及其代收人拒绝签收的,由邮政机构的投递员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为送达:

(一)受送达人在邮件回执上签名、盖章或者捺印的;

(二)受送达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法定代理人签收的;

(三)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其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该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办公室、收发室、值班室的工作人员签收的;

(四)受送达人的诉讼代理人签收的;

(五)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签收的;

(六)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的。

第十条签收人是受送达人本人或者是受送达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法定代理人、诉讼代理人的,签收人应当当场核对邮件内容。签收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当场向邮政机构的投递员提出,由投递员在回执上记明情况后将邮件退回人民法院。

签收人是受送达人办公室、收发室和值班室的工作人员或者是与受送达人同住成年家属,受送达人发现邮件内容与回执上的文书名称不一致的,应当在收到邮件后的三日内将该邮件退回人民法院,并以书面方式说明退回的理由。

第十一条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法院送达传票的新规定

法律分析:一、法院送达传票的新规定?第一条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人指...查看全文

法院传票送达的规定是什么?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对送达传票的规定存在差异。《民事诉讼法》要求直接送达受送达人,但有特殊情况可以交给代收人签收;而《刑事诉讼法》允许将传票交给受讼人的成年家属或单位负责人代收。...查看全文

法院送达传票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律分析: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查看全文

法院送达传票的规定是怎样的?

律师分析: 传票是法院特定程序及诉讼开始时发出的书面通知。传票的送达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 1、直接送达,又称交付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派专人将诉讼文书直接交付给受送达人签收的送达方式。直接送达是送达方式中最基本的方式。即是说凡是能够直...查看全文

法院送达回证的提交规定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受送达人签收人民法院送达的诉讼文书后,应当给人民法院送回一份签收确认书。法院传票上的联系电话是承办法官的。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拒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可以采用留置送达、委托送...查看全文

法院送达传票的规定和程序是什么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到第九十二条都规定了关于送达传票的有关问题。 如第八十五条 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查看全文

人民法院电子送达的相关规定

律师分析: 在诉讼中,法院对文书的送达是极其重要的,而现代科技为送达提供了新的方式,即人民法院电子送达。根据相关规定,人民法院电子送达只有在被送达人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实施,而且也需要符合相应的规定。一、适用范围: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查看全文

法院送达传票是怎样规定的

《民事诉讼法》和《刑事诉讼法》对送达传票的规定有所不同。《民事诉讼法》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直接交给受送达人,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对于公民,如果本人不在,可以由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应由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收,或者...查看全文

法院送达传票是怎样规定的?

律师分析: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传唤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传唤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传...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邮寄送达的规定

最高法院规定,无法直接送达的诉讼文书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但需得到受送达人或其代理人的同意,除非他们在指定期限内到法院接收送达,或者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查看全文

法院的裁定书送达时间有规定嘛?

律师解答: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查看全文

法院的裁定书送达时间有规定吗?

律师分析: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查看全文

法院离婚调解书的送达规定是多久?

离婚调解书一般在调解后三至五天制作完成,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通过调解或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应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可准予离婚。离婚诉讼的起诉程序包括递交起诉状和证据、法院审查、受理...查看全文

法院电子送达怎么签收,法律的规定有哪些

电子送达是一种方便、省时、省力、省钱的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87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法院可以通过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除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外。签名码作为一种数字或字母组合,可以用于确认收悉。电子送达具有与传...查看全文

法院如何规定送达判决书的时间?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后,当庭宣判的,应在十日内发送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立即发给判决书。这一规定确保了当事人及时收到判决结果,也彰显了法院的公正和效率。...查看全文

法院传票的送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传票原告和被告不同时送达,被告无法收到传票时,可进行公告送达。法庭传票要求被告在指定期限内回应或出庭参加听证,否则可能缺席判决。根据民事诉讼法,开庭通知应提前三天通知当事人,被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可缺席判决,原告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查看全文

2024最高人民法院送达新规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外民事或商事案件司法文书送达问题若干规定》 第六条 人民法院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受送达人送达司法文书时,若该受送达人所在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订有司法协助协定,可以依照司法协助协定规定的方式送达;若...查看全文

法院专递送达规定

法院专递送达规定:人民法院可委托国家邮政机构以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除受送达人同意、下落不明或特殊送达方式外,其效力与法院直接送达相同。...查看全文

民事诉讼中法院送达判决书的相关规定

民事判决书的送达规定及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送达必须有回证,受送达人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直接送达是最基本的方式,留置送达是拒收后将文书放置住所并产生效力。委托送达由其他法院代为送达,与直接送达效力相同。邮寄送达适...查看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告送达程序的规定

公告送达是一种法定的送达方式,适用于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通过公告,法院可以将诉讼文书的主要内容传达给相关方,即使受送达人可能不知道公告的内容,但法律视其为已送达。...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