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十级定级原则为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若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可鉴定十级伤残。
2、申请鉴定时如果情况符合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标准的第十级中的“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就可以评上十级伤残。其中“无功能障碍”指的是能够伤愈并且相关身体部位的功能不受影响,比如手臂骨折,伤愈后手臂还能进行初步的弯曲等相关的功能。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