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保险合同的部分无效通常是指,保险合同的某些条款内容无效,但其他部分依然是有效的。而如果以死亡为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同时又未经被保险人认可的保险金额的,这种情况的合同通常是无效的。但如果是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并不会因此无效。像善意的超额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则超额的那些视为无效,而保险价值以内的部分依然有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未经被保险人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的,合同无效。
按照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所签发的保险单,未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不得转让或者质押。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险,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限制。
第十条规定: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