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下面就由晖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个人医疗保险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大病如何界定?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家庭“灾难性医疗支出”的定义,一个家庭强制性医疗支出,大于或者超过家庭一般消费的40%,就认为它出现了医疗灾难性支出。由于各地收入不同,标准也不尽相同。“最核心的是建立一个居民应对灾难性医疗费用的止损机制,从而提高医疗保障制度的保障功能。这将更好体现公平性。”
然而目前我国对“大病医保”的“大病”范畴尚未有明确、统一的界定。按照此前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与中国医师协会共同制定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共明确了25种大病,包括:
1)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瘫痪—永久完全
16)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同时在一些地区的政策中,大病医保并非特指的病种,而是参保人在治疗重大疾病时对大额医疗费用再次报销的医保制度。
以上就是晖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资料。综上所述,我们可以了解到医疗保险对患病的劳动者给予经济上的帮助,有助于消除因疾病带来的社会不安定因素,是调整社会关系和社会矛盾的重要社会机制。如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