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一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重大误解的除斥期间是九十日;而被胁迫订立的合同的撤销权从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如果可撤销行为已经发生五年了,而当事人未行使撤销权的,权利也会消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
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
(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