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后,父母将自己的房产过户给自己子女的,该行为属于赠与行为,若明确表示该房产仅赠与给自己,并将房产过户到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则该房产则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并非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给父母买房可以算是婚后财产吗
若子女明确表示购的房系赠与其父母,那就要算作父母的共同财产;若单独说明购的房只赠与父亲或母亲的,那就只能算一方的财产;若子女购房的目的是属于只供父母居住,且财产的所有权仍属子女,子女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置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一方明确表示以自已挣的劳动收入来为父母购房,且妻或夫一方已明确承认属于另一方的个人财产的,那就不算作共同财产了。
丈夫给父母买房子算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1、结婚后买房写父母名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2、房子所有权为登记原则,房产证登记人就是房产所有人,夫妻婚后买房,写的父母姓名,这房子就属于父母合法拥有的住房,产权和夫妻俩无关。
结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是婚后财产吗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过户算婚后财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但是如果一方有证据证明自己对该房产是婚前自己出资购买,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就不算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婚后公公给老公的钱算婚内财产吗
我国法律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婚内财产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吗?
关于婚内财产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吗?的相关法律知识
一、婚内财产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吗?
婚内财产离婚后女方还有份,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二、离婚财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入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婚后所购买的一些财产,基本上都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平均来进行分割的,通常情况之下,双方当事人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的意见,人民法院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如果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也是应当按照平均分割的基本原则来确定的。
婚前购房出资小票有效吗?
一、婚前购房出资小票有效吗?
1、婚前购房出资小票有效,只要是真实的,都是有效的。婚前房产协议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不违反国家相关政策,不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具备法律效力,双方当事人应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离婚协议有什么效力
1、离婚协议有如下效力:解除夫妻婚姻关系、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处理财产分割、债务等。且产生前述效力的条件为,夫妻双方已经办理过结婚登记、双方自愿登记离婚、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双方均领取离婚证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在当代的社会,婚后购买房屋是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此进行分割的,而婚前所购买的通常情况之下是属于婚前个人的财产,所以离婚的时候,这部分的财产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不能够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进行分割。但是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