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被打还手致人死亡”的行为要是个正当防卫行为,即需要满足它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的制止行为,然后这个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所以,根据《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可知,对于被打还手,如果导致对方死亡,要看你还手的行为是不是明显超过必要的限度,如果你就是普通的还手,导致了对方的死亡,这会归属于意外事件,或者是过失行为,不会被认定为防卫过当。
一、正当防卫存在防卫过当吗
正当防卫不存在防卫过当。防卫过当的前提是正当防卫,只是防卫超过了必要的限度。如果不构成正当防卫,那么也就不存在防卫过当了。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二、防卫行为造成轻伤害是否要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造成轻伤害,不负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
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
防卫结果是否构成“重大损害”,是区分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主要因素,正当防卫与不法侵害是完全对立的,不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损害,是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超过必要的限度,致人重伤死亡的,就是造成重大损害。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