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幸福的婚姻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同”,婚前爱的天昏地暗,婚后激情被生活中的柴米油盐等家庭琐事一点点的消磨,离婚成为多数人的选择。按照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那么,这两种离婚方式的手续都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离婚的相关手续是怎样办理的呢?
协议离婚
一、离婚登记办理机关:
1、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二、办理离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针对内地居民: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2)本人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2、针对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2)项、第(3)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3、离婚协议书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三、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注意: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1)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2)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3)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诉讼离婚
男女任意一方认为双方感情破裂,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协议离婚并不是提起离婚诉讼的前置程序。
一、提起离婚诉讼需要准备的材料:
(1)起诉状。
(2)双方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或户口簿复印件)
(3)结婚证。(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去结婚登记地的民政局开具“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作为双方婚姻关系证明)
(4)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户口薄。
二、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 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注意: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须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三、子女抚养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分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及债务负担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当婚姻走到尽头,无任何挽救可能时,离婚不失为一种体面的告别。协议离婚既经济便捷,又避免了对簿公堂的尴尬,但由于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一时省事忽略离婚协议生效后的法律可操作性,从而导致对方在不履行离婚协议时无法从法律的角度介入,造成双方再次产生纠纷。而相对于诉讼离婚来说,一般情况下双方都委托律师,专业的婚姻家事律师对案件进行把关,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但诉讼离婚耗时较长。因此,两种离婚方式各有利弊,选择哪一种方式,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不能一概而论,适合自己的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