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北京市新一轮轨道交通线网规划的研究编制工作。将结合此项工作以提升公共交通的竞争优势,构建覆盖全面、接驳便利的公共交通系统,优化区域交通出行结构为目标,对市民所提建议进行统筹考虑,优化市民公共交通出行条件。目前正在施工的线路,站位是一个初步的方案,具有不确定性,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会根据具体情况对站位选址进行微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