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知识产品是与物质产品(即民法意义上的物)相并存的一种民事权利客体。通常所说的知识产权常分为三大类,专利权、著作权和商标权。专利权的客体有三种: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及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 第二十五条 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