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欠钱不还的证据有:
1、身份证明;
2、证明债务存在的证明;
3、债务人偿还债务和利息的证据;
4、利息计算方法、起止时间、依据;
5、担保或抵押的证明材料,债务转让的证明材料;
6、请求诉前财产保全或者财产保全的,应当提供财产保全财产的存放地点、数量和价值、银行存款银行和账户;
7、能够证明案件全部或部分事实的证明材料;上述证据必须在法院开庭时出示原件。因客观原因无法收集与本案有关的证据,可以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