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将发生下列法律后果:如果委托合同是有偿的,因受托人未尽报告义务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如果委托合同是无偿的,只有因受托人的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才可以请求受托人赔偿损失。
行纪人未尽妥善保管委托物义务将负什么责任
由于行纪合同是有偿合同,所以本条规定,对于行纪活动中所占有的属于委托人权利的货物、有价证券、货币或其他财产性权利等,行纪人应当进行妥善保管。
未尽到妥善保管与处理义务的,对于行纪货物或权利的灭失、毁损应负赔偿责任。
对于鲜活商品或者其他不容易保管的货物,行纪人还可以及时处理,以便保证委托人的利益。
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有什么义务
根据法律规定,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的义务有:受托人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有什么义务
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受托人的报告是否以委托人有请求为前提
不是。
受托人应当报告而没有报告时,自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受托人作受托事务的有关报告,特别是在受托事务终了时所作的报告,并不以委托人是否有请求为前提。这是受托人的主要义务之一。尽管委托人没有请求受托人向其作报告,如果受托人又没有及时向委托人履行报告义务的,应视为受托人违约。
技术开发合同中当事人未尽到通知义务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根据《民法典》第八百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发现前款规定的可能致使研究开发失败或者部分失败的情形时,应当及时通知另一方并采取适当措施减少损失;没有及时通知并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