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区别主要是范围不同。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工商局、质监局、药监局、物价局等几个部门合并而成;工商行政管理局是政府主管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工作部门,一般属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组成部分。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
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市场主体登记信息与其他政府信息的共享和运用,提升政府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