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夫妻双方是否办理登记离婚手续。以协议离婚为目的达成的财产分割协议,是以解除婚姻关系为前置条件。在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的情况下,达成的离婚协议并没有发生效力,对夫妻双方都不产生法律约束力,这种离婚协议在离婚诉讼中不能作为处理离婚案件直接证据,可以间接证明夫妻财产情况和双方意愿。因此,离婚协议是否生效取决夫妻双方是否办理登记离婚手续。
一、协议离婚能不能委托他人代理?
协议离婚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协议离婚适用于夫妻双方就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和抚养费达成协议的情况。双方需要准备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到任何一方实际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离婚手续和结婚一样,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不得委托他人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双方提交的材料后,经调解不成,允许离婚,出具离婚证明,解除婚姻关系。
二、离婚协议中的财产分割有效吗?如何分割才有效
离婚协议书上的财产分割是以双方协议离婚为前提的。若双方办理了离婚登记,那么,离婚协议书就发生效力,其中的财产分割的协议内容就对双方产生约束力;但双方未能在婚姻登记机关协议离婚的情况下,该离婚协议并没有生效,对夫妻双方均不产生法律约束力。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