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初自己进行购买房产的时候,采用的是住房公积金的方式,那么现在自己在给这个房产证加名字的话,还可不可以用住房公积金提取出来呢?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律师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证加名字公积金
可以的,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去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职工因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合作建房、集资建房等自住住房。
即《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屋所有者凭证管理和使用自己的房屋。
二、提取住房公积金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购房合同、协议或者其他证明;
(二)购买自住住房的,提供建设、土地等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三)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提供规划行政等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或者其他证明文件;
(四)退休的,提供退休证明;
(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提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证明和终止劳动关系证明;
(六)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五年的,提供未就业证明;
(七)出境定居的,提供出境定居证明;
(八)户口迁出本省行政区域的,提供迁移证明;
(九)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贷款合同;
(十)支付房租的,提供工资收入证明和住房租赁合同;
(十一)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提供户口证明和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十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提取的其他情形。
以上内容就是相关的回答,给房产证加名字,自己的公积金是可以办理提取工作的,因为除了夫妻之间,其他人加名字的话,要给一些费用,这个可以直接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