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要账遇到老赖该如何应对
1、在向欠债人进行讨债时,一定要及时解决,不能一拖再拖。很多债权人因为和债务人熟悉,不好意思去讨债,抱着说不定对方过几天就会归还的心理,一再拖拉,由此错过了许多讨债时机。而且,时间拖得越久,对债权人越为不利,讨债的难度也会增加。
2、向债务人进行讨债时,首先要做也是必须要做的是一定要把双方的债权、债务核对清楚,并能找到清晰的、正式的确认书。只有掌握了确切的信息,才能在讨债时做到有理有据,面对债务人的刻意刁难也能临阵不乱,应对有方。另外,在讨债的时候不能将商情和友情混为一谈,该是怎样就是怎样。
3、《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自诉案件受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赋予申请执行人(债权人)具有自诉即不通过公安、检察机关,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追究被执行人(债务人)刑事责任的权利。
二、债务人失踪,联系不上怎么办?
债权人最烦的就是债务人失踪了,怎么都联系不上,想协商解决都不行,起诉又相对麻烦,花了钱打赢官司还不一定能要回欠款。遇到这种情况还是非常之多。如果遇到这样的情况,那应该怎么办呢?
1、财产保全:如果有房、车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
2、法院起诉还款:只要有欠债人的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
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应诉时,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后,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但经债权人申请,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
3、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债务人下落不明满二年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失踪人的财产代管人拒绝支付失的,债权人提起诉讼,法院应当将代管人列为被告。
4、查找债务共同偿还或者连带偿还责任人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如果能够证明借款用于家庭开支或者改善家庭生活等,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即可以请求债务人的配偶清偿债务。
2)没有可执行财产的债务人,债权人可以追究保证人责任。
在法律上,借贷纠纷是属于民事纠纷,可是警察只能受理治安事件和刑事案件。也就是说,如果遇到有人借了你的钱不还,你报警了,警方不会就你这件事立案的,只会让你双方调解一下,没有办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所以借钱不还,报警是没有用的。在我们找老赖要钱的时候要从委婉到直白,从旁敲侧击到直接说出自己的难处,要求他马上还钱,如果说老赖真的是脸皮厚到极致拒绝还钱,也可以采取法律手段。
法律依据:《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