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永发改价[2015]388号文件第二条:市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价格。居民生活用水量在15m/每户月(含)的为第一级,其价格为1.6元/m;用水量在15-25m/每户月(含)的为第二级,其价格为2.4元/m;用水量在25m/每户月以上的为第三级,其价格为3.2元/m(以上水价均未含代征费用)。对家庭常住人口超过4口的,可按实超人数核增每人每月4立方米(有此情况的请携带户口簿到供水服务大厅办理相关手续)。
永州市水务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文件精神将于2024年1月1日开始对冷水滩中心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全面执行阶梯水价,2024年1月1日起第一次抄表见量仍执行原收费标准,第二次抄表见量按永发改价[2015]388号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永州市水务运营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