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一、外地引进。1、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一级或者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人员;2、具有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或者本科学历,且年龄男性40周岁、女性35周岁(紧缺、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男性45周岁、女性40周岁)以下的技术和管理人员;3、具有职业技能等级三级或者大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紧缺、急需的年龄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被市区单位合法聘用,连续工作满2年以上,同时段参加社会,并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人员。
二、留学回国人员,在国外、境外取得学士及学士以上学位的留学人员。
三、应届毕业生落户,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毕业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及苏州市生源的中专毕业生。具体包括:1、就读时将户口迁到外地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回的。2、就读时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拟将户口从学校集体户迁到苏州市区的。3、就读时未将户口迁入学校、毕业后拟从原籍地迁到苏州市区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
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