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南昌政府单位独生子女福利补贴申请时间及流程详细介绍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律师,今天律师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1、本人申请。可在符合奖励年龄的当年1月至3月期间,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婚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户口簿、《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本人一英寸免冠近照两张,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江西省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一式两份,以及填写《个人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如申请人生活不能自理或者已死亡,可以由代办人以申请人名义代为申请并领取奖励金。
2、单位核实确认。申请人所在单位依照奖励对象条件对申请人的申报材料进行核实。核实后,符合奖励条件的奖励对象名单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认为本单位奖励对象,并建立奖励对象个人档案。
3.县级备案。单位将确认的奖励对象名册及《申请表电子版报单位所在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主管部门备案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