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所谓公诉案件,是指由公安或检察机关侦查,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起诉相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案件。至于是否能够撤诉,则视案件的具体情形。一般情况下,如果案情简单,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轻微的案件,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有可能做出撤诉的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六条 凡需要提起公诉的案件,一律由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第一百三十七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的案件,改变管辖的,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