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知识产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我国的知识产权包括作品;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侵犯知识产权,要承担赔偿的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三条【知识产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
(一)作品;
(二)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三)商标;
(四)地理标志;
(五)商业秘密;
(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七)植物新品种;
(八)法律规定的其他客体。
第四百四十四条【以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的设立及转让限制】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质权自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是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第一千一百八十五条【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故意侵害他人知识产权,情节严重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二、我国海关保护知识产权的具体模式
[1]主动保护模式
(1)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
(2)海关发现涉嫌侵犯备案的知识产权的进出口货物,应当中止放行侵权嫌疑货物,并书面通知权利人;
(3)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4)海关有权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认定;
(5)海关对能够认定侵权的货物,应当予以没收;不能认定的,应当协助人民法院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
(6)海关有权对没收的侵权货物进行处置。
[2]被动保护模式
(1)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后可以直接向进出境地海关申请扣留,不必事先进行知识产权备案;
(2)海关依据权利人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3)海关不对货物的侵权状况进行调查。如果人民法院未能在海关扣留货物后20个工作日内要求协助对货物进行司法扣押,海关应当立即放行货物。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知识产权,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作品、专利、商标等享有权利。知识产权受法律保护,侵犯知识产权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