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消费,指政府部门人员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招待费产生的消费,是当前公共行政领域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2011年6月30日表决通过关于批准2010年中央决算的决议,经财政部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支出合计94.7亿元。决算报告还公布了汇总2010年中央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履行行政管理职责、维持机关运行开支的行政经费,合计887.1亿元。2012年6月财政部公布,2011年中央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的“三公经费”支出,合计93.64亿元人民币。
2018年6月20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刘-昆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关于2017年中央决算的报告。报告显示,2017年,中央本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合计43.6亿元,比预算数减少17.8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