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是的,个人所得税超过三年是不予退税的,这在我国法律上已经明确进行了规定,对于纳税人符合退税条件的,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退税处理,如果超出了规定的时限那么税务机关是可以不予受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的税额情况而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十一条 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税人自结算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的税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税务机关及时查实后应当立即退还及从国库中退库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国库管理的规定退还。
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