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原始资料会在当地派出所保存。户籍原始资料没有明确的保存年限,按照相关规定户籍档案属于永久保管类档案,除非因保管不善、灾祸等造成档案遗失、损坏。在实际的管理工作中,公安机关也不会主动销毁存档的户籍原始资料,因此需要查询相关资料的,可以到当时办理业务的部门进行查询。户口迁移后公安户籍查询系统上会保留迁移人迁移后的资料,迁移的资料需要迁入地的公安机关重新录入。
法律依据
《档案法》 第三条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档案法》 第五条
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便于社会各方面的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