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税务四员指的是税务机关主管、监察、会计、稽查四个部门的负责人员。主管负责全局性的工作,监察负责纳税人合法合规依法纳税的监督工作,会计负责税务会计核算等工作,稽查负责税务违法和不正当行为的查处工作。具体来说,主管负责税务机关全面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包括对行政管理、人事工作、财务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指导;监察负责对纳税人及其代理人的合法合规依法纳税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违法行为及时予以处理;会计负责税务机关的会计核算、报表编制、内部控制等工作;稽查负责税务机关对纳税人及其代理人的违法和不正当行为进行查处。税务四员是税务机关中最核心的职能部门,其运作状况直接影响着各项税务工作的开展和有效性。税务机关应当合理配置四员人员,建立完备的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税收的公正、透明和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 税务机关应当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合理配置税务机关各部门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健全相应的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和内部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