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情况下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后能撒消,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带着各自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网签合同,房东带着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当地房管局房屋过户机构申请撤销网签。
3、如果办理过程涉及到手续费应由买方承担。
4、办理这种手续时需要本人要到场,本人不到场,需要有委托书才能够办理。
一、卖房户口迁移手续什么时候办
买卖双方进行房产交易后一个月内持房屋买卖合同和其他证件到房地产交易所办理买卖过户登记。买卖双方接到交易所办理过户手续的通知后,应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图章等,在交纳了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就可以办理过户手续。
户口迁出只能靠申请人主动提出,公安机关仅能在当事人自己提出迁移申请的情况下办理户口迁出手续,同时须出具下列证件证明到其户口迁入地派出所直接办理。
1、到场人:房屋个人所有,则个人到场;房屋夫妻共有,则夫妻到场。
2、所需材料: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无产权证的需带购房合同、发票原件及复印件;小区的物业证明;房屋所有人持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集体户口还需集体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夫妻关系的需要带结婚证及复印件;父母关系的需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办理房产证挂失流程
流程为:1、房屋产权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各一份)、由本人到当地房管局办理房产证遗失登记(本人不能到场办理的需要提供一份经过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并提交遗失补正书面申请;2、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属证明;3、到当地房管局指定的报社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4、如果原房屋所有权证存在抵押未解除的还要求抵押权人出具同意补证的证明原件;5、登报声明原房产证作废满6个月后办理补证登记手续;6、三十日后领证。
三、维修基金过户需哪些材料
1、房屋受让人(买方)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买卖双方签署的房屋转让协议或买方已取得的
3、买卖双方签字的同意维修资金过户的协议;
4、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及复印件(第2联、第四联,已办理产权的不用提供第四联)
没有办法提供《XX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收据》原件的,需由房屋转让人、受让人双方到场办理过户手续;业主本人不能到场的,代理人应携带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授权委托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