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招商引资没有部门之分
一、招商办具体没有部门之分,一般都属于地方政府为招商引资设立的机构,有些地方是独立的机构,属于市政府、县政府或者各个开发区的下属,有的地方并入经济部门,下设于经济发展局、商务局等部门。
二、就是做招商引资的,吸引企业来地方投资。当然,这是大的,小的比如还有帮助企业注册、跑各种手续等等。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或地方政府成立的开发区)吸收投资(主要是非本地投资者)的活动。招商引资一度成为各级地方政府的主要工作,并且在各级政府报告和工作计划中出现。招商引资是指地方政府(开发区)以说服投资者受让土地或租赁厂房为主要表现形式的,针对一个地区的投资环境的销售行为。
各地的招商引资正从吸收外资为主到同时吸收内外资,从吸收第二产业投资为主到同时吸收第三和第一产业:
1. 发改局的项目下来以后,先进行项目包装。
2. 对外公布项目资料,接待考察客商。
3. 对有投资实力和意向的客商进行比较,签订合同。
4. 加强本地的外宣工作,提高区域知名度。
5. 联系本地籍在外成功人士,做好资金回引工作。大致是这样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六条 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