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中一方出轨的,共同财产可以先协商分割,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求法院分割。如果无过错方有出轨方与他人同居或者重婚的证据,那就可以证明出轨方是过错方,可以要求其少分夫妻共同财产。
一、谁出轨谁净身出户
谁出轨谁净身出户是否有效要根据情况确定:
1、夫妻双方可以协议处理,如果双方同意谁出轨谁净身出户的话,就是有效的;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决,未出轨方有权向出轨方请求损害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出轨对共同财产的影响
出轨对分割共同财产的影响:单纯的出轨行为导致夫妻离婚的,一般不会对财产分割产生影响。夫妻共同财产仍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会按照男女平等的原则分割财产。如果出轨方的出轨行为是在外与他人同居,即出轨方是过错方时,那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按照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让过错方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三、一方出轨对方要求赔偿精神损害是否适用
出轨一般不能构成精神损害赔偿的要件,但如有证据证明出轨方长期与他人同居,可以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也包括精神赔偿。忠实义务是夫妻人身法律关系的重要内容之一。作为夫妻,双方之间应该互相忠诚,如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出轨,属于严重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系夫妻婚姻关系中的过错方。如果因为出轨并长期同居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当然也包括精神赔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