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分居满一年的证据的提取:_x000D_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_x000D_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_x000D_
3、居委会(或物业)居住证明,水、电、煤气发票等;_x000D_
4、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事实的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_x000D_
5、双方已经分居的证人证言,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亲戚或邻居的证人证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_x000D_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_x000D_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_x000D_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_x000D_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_x000D_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_x000D_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_x000D_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_x000D_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