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家出让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依照房屋交易价或评估价的2%计算。委托土地估价机构的按评估价的40%收取;成交价不低于基准地价的按成交价的40%收取,成交价低于基准地价的按全部地价的40%收取;划拨土地按基准地价的40%收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八条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土地使用权出让应当签订出让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九条
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由市、县人民政府负责,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