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院说败诉人找不到不退费怎么办
法院找不到被告,不会退诉讼费,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才全部退费。第一审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应当退还当事人已交纳的案件受理费;第二审人民法院决定将案件发回重审的,应当退还上诉人已交纳的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二、对方败诉没有钱交诉讼费怎么办?
1、判决书生效后,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但要注意期限。《强制执行申请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对方拒不履行裁判确定的义务的情况下,根据已经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书,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责令对方履行义务时使用的文书。
2、判决书生效后,申请执行的期间为2年。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
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3、法院强制执行后,可以根据败诉方名下所持有物,进行估价拍卖,最后将金额返还给胜诉方。
4、如果败诉方仍然不归还诉讼费,则会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者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