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隐名股东指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合同效力发生争议,如无《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情形,该合同有效。隐名股东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不得作出变更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等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决策。
【法律依据】: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第二十五条 名义股东将登记于其名下的股权转让、质押或者以其他方式处分,实际出资人以其对于股权享有实际权利为由,请求认定处分股权行为无效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物权法第一百零六条的规定处理。名义股东处分股权造成实际出资人损失,实际出资人请求名义股东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