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如果对方不愿理理赔的话,到时候你凭事故认定书起诉他和他的保险公司。
首先,不用害怕!有事故单,如果他不处理,他的车子是过不了年检的。你大可放心。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了,没你的维修发票,他的保险结不了案,保险公司会催他跟你联系的。
1、直接去工商局(这个你要先搞清楚他的投保公司是登记在市局还是省局),弄清楚之后,到所在工商局有个企业信息科,拉一张对方保险公司的企业信息,并盖章。
2、去开具体事故认证书的交警队,凭事故责任认定书拉出对方车主、驾驶员的信息(不惜要盖章)。
3、到地方法院,大厅办事人员会给你一个模板,填好起诉书,交50块诉讼费,把发票、定损单、责任认定书、维修清单以及起诉书复印4份,车主信息、驾驶员信息、保险公司信息一份,一起交给法院,拿到一张诉讼受理通知书。
4、一般过几天,法院会给双方各打几个电话,试图调节,有时会成功,有时不成功。如果对方就是个无赖,不肯调解,调解无效,那么将等到15天后开庭。
在这个等待的过程中,法院会和保险公司沟通,一般保险公司如果不愿意进入开庭环节,会让法院开一个协助办理函,把复印的材料盖上章以后邮寄给对方保险公司专门处理诉讼问题的人,对方收到以后,会立刻把钱打到法院,之后法院通知你去拿钱。基本不用自己管什么,就是要跑几趟法院。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