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个人劳务费是指个人从事服务、咨询、设计等活动所获得的报酬,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征税范围。在2018年底前,个人劳务费可以按照免税额收入,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自2019年1月1日起,个人劳务费实行“应税即征”政策,需要依法纳税。具体而言,个人劳务费的纳税标准如下1.年度累计收入不超过6万元(含),税率为20%;2.年度累计收入超过6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0%。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个人劳务费来自于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那么这些支付方需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并出具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七条 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金和住房公积金提取的全部或者部分等七类所得。其中工资、薪金所得,按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元至1万元的部分,税率为3%。